广州市生育保险人均待遇近1.6万元,为全国最高支付标准。昨日,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“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暨纪念广州社会保险二十五周年座谈会”。广州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苏泽群,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出席了会议。
座谈会上,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称,广州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1994年的人均每月217元,提高到2011年1月的2413元,增长了11.12倍;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从住院保障扩展到门诊特定项目、指定门诊慢性病、普通门诊,成为“大小病兼保”的全面保障,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由每年26万元提高到42万元,城镇居民由每年8万元提高到13万元;失业保险金从“十五”期末人均每月548元提高到目前的1040元,增长了89%;工伤伤残退休金从“十五”期末人均每月1896元提高到目前的2525元,增长了33.2%,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“十五”期末的13.9万元提高到目前的38万元,增长了172%;生育保险人均待遇近1.6万元,为全国最高支付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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