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以来,本年度合肥市市区参保居民已超过101万人,比去年参保人数增加3万多。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,本次参保居民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,参保人员凭社保卡等有效证件,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享受医保报销待遇,不在定点医院就医,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。
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、二级、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,享受医保报销待遇,报销比例分别为60%、70%、80%。其中,一类低保、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%。参保人员如患有冠心病、高血压三期、糖尿病、精神病等27个特殊病种,经申请确认后,享受每月限额下60%至80%的报销待遇。
参保居民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低于35%的,实行兜底报销,在定点医疗机构按35%即时结报,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。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,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,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,到中国人寿合肥分公司设在四个主城区的柜面办理报销业务,实行“一站式”结算服务。
除了住院治疗外,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,统筹基金支付50%,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,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,其中: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。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,医疗费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。
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,顺产(含助娩产)补助600元、剖宫产补助1200元。本年度参保结束后出生的新生儿,在办理好新生儿合肥市户籍登记后,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,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,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。
此外,参保的持证下肢残疾人、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,在合肥市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定点机构装配下肢假肢、配备助听器给予补助。每5年对持证下肢残疾人装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补助2000元;小腿假肢每具补助1000元;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补助2400元。(合肥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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