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后,大城市的劳动密集行业短时间用工紧缺,快递点爆仓、停摆频现,有网友戏言“快递小哥都去送外卖了”。这一现象背后,是快递员、外卖员、网约车司机等从业者就业不稳定、保障缺失的业态。
“共享经济”商业模式兴起,互联网企业雇佣员工呈现短期化趋势,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?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冯喜良提出,应按照“谁受益,谁负责。受益多少,负责多少”的原则,制定能够适应新业态的劳动保障规范。
雇佣短期化普遍无社保
互联网的出现催生了新的商业模式,也随之改变了工作模式。企业不再需要长期雇佣一批员工,而只要在需求发生时将工作分配给不同的劳动者,就能完成生产。
在这些新兴行业,雇佣的短期化尤其明显。网约车司机的工作时间不固定,可以自行选择上班或休息;外卖送餐员大多只在午饭和晚饭高峰期工作;快递员则可以根据快递数量调整工作时间和强度。
而短期就业的群体正在快速增长。据《经济参考报》引述,滴滴出行总裁柳青称,2015年,在滴滴上注册的司机数量达到745万,而且还在迅速增长。据2016年5月由北京交通大学、阿里研究院、菜鸟网络联合发布的《全国社会化电商物流从业人员研究报告》显示,2015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达到206.7亿件;截至2016年初,从事社会化电商物流行业的有203.3万人;近一半快递站点人员工作年限在1年以下,站点人员的流动性较强。
大量短期就业者没有得到企业购买的社保。据近日《人民日报》记者采访称,除了顺丰、EMS等直营公司,大部分快递公司的网点都采取加盟模式,而在加盟网点工作的快递员,劳动权益往往很难得到保障。“不签合同、不缴社保”成业界常态。
劳动关系难确立
有观点认为,在新兴的互联网平台,劳动者和消费者都可以被视为“用户”,企业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平台,根本没有雇佣员工。在这样的商业模式下,企业和员工能否确立雇佣关系成为难题。
按照2011年开始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,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前提是双方有劳动关系。
在中国,对于网约车公司劳动关系的确立并未在法律上清晰界定。2016年7月27日,交通运输部等公布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与驾驶员签订“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”。这就允许平台与司机之间采用相对灵活的用工方式,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。
在司法实践中,多起关于“e代驾”平台的案例中,都认定“e代驾”司机与平台公司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。“e代驾”是一个汽车代驾平台,如果客户需要,可以联系到附近的代驾司机进行代驾,与网约车一样具有工作时间灵活,雇佣短期化的特征。
但是冯喜良认为,尽管买卖的中间环节发生了变化,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雇佣关系。因此,就算是短期就业,企业也应该对劳动者的劳动保障负责。“是不是劳动关系根本的问题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”,如果确立了劳动关系,企业就要负上相应的责任。
专家:企业可按工时负责
新的商业模式给生活和消费带来了很大便利,但是新业态下如何规范社会保障成为一个新的问题。冯喜良认为,现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灵活雇佣的现状。“以前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、劳动关系制度、劳动规范制度,都是按照固定的工作模式来制定,而现在出现这种灵活的工作模式,该怎么样保障?现在的制度框架很难适应这样的雇佣模式。”
“新技术出来,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,也扩大了社会差距。”冯喜良说。但是劳动精细化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,政府只能顺应这种趋势,完善制度框架以适应新兴的雇佣模式,从而调整劳动关系,缩小社会差距。
冯喜良认为,制度规范的原则应该是“谁受益,谁负责;受益多少,负责多少”,“比如在公司干三个小时,你就负责三个小时的保障,干三天就负责三天的保障”。但是具体的实施办法,还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探索。
2015年6月,美国加州劳动委员会裁定Uber司机是公司的雇员,成为著名的“加州模式”,被其他国家和地区纷纷效仿。据路透社报道,2017年初,瑞士国家工伤保险机构(SUVA)裁定Uber司机为雇员,因为Uber司机会因违反公司规则而受罚,而且司机不能设定价格和付款条件,这意味着Uber要为司机购买社保。
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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